135条?是关于什么内容的不确定?这条款具体规定是什么,你得具体指明,别光说135条。
民法通则135条啊,这可是个老朋友了。2022年,我在某个城市,处理过一个案子,涉及到这个条款。当时我懵了,因为那可是个挺复杂的案例,涉及到的金额也不少,好几十万呢。我后来才反应过来,原来135条说的是,合同履行期限届满,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合同。,说起来这个条款,当时我还偏激地觉得,法律就应该这么保护债权人的权益。不过现在想想,可能我那时候还是太年轻了,对法律的深度理解还不够。